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为了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德阳市坚持“导”的理念推动宗教工作见质见效。
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实现宗教工作“导”之有方
加强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培训,针对性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培训22次,培训1483人次,发放《习近平论民族和宗教工作》《宗教事务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应知应会手册、基层宗教工作“十关注”明白卡等学习资料5000余份,提高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我市宗教领域7项行政审批权力事项逐项进行细化和工作分工,实现“一网通办”,规范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开展执法演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法律进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全市建立民族宗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个,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采取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等形式,邀请专业律师面向宗教界开展法治宣传上百余次,依托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连续3年在“12.4”宪法宣传日举行全市宗教界法治宣传知识竞赛,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参与度,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压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
实现宗教工作“导”之有力
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县两级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宗教工作,做到“六个纳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发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每年召开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夯实基层基础,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组织结构,推行离退休或现职村(社区)干部进入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全市22名离退休或现职村(社区)干部担任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有效调和宗教活动场所“墙内和墙外”关系。建立宗教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市级部门、宗教工作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 23 名联络员,加强信息摸排,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宗教工作动态。
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德阳实践
实现宗教工作“导”之有效
指导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制定本宗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五年规划,扎实推进示范场所建设,探索建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评价指标体系,从学习宣传教育、规范化管理、教义教风、优秀文化传承等方面指导场所开展示范创建,目前各区(市、县)已初步建成示范场所14个,建成宣传角、墙、栏以及陈列馆、展厅、文化长廊等30个。注重将宗教中国化的文化长廊等外在展示和新时代教规教义阐释等内涵塑造相结合,以“五个讲清楚”为载体,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内涵塑造和“双通”人才培养,讲好德阳宗教故事。开展“四个汇编”(宗教中国化理论研学成果汇编、宗教中国化德阳故事汇编、代表性宗教活动场所历史文化概况汇编和宗教界人士文化艺术作品汇编)编印工作,让全市宗教中国化成果沉淀下来、传承下去。
(来源: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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