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四措并举构建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一是以教育强引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全市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开展分类宣传教育,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开展主题宣传800余场次。同时,举办党政干部、社区干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29期,6600余人次参训。
二是以服务暖人心。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基层街道(乡镇)和村(社区)作用,创新设立民族工作联络员机制,建立社区“一站式”综合窗口79个,采取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宣传政策、第一时间解决困难“三个第一时间”工作法,确保少数民族群众迅速实现“异乡人”到“故乡人”转变。构建少数民族群众务工经商、就医入学、法律援助、饮食丧葬等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绵竹、旌阳等4个少数民族培训基地,举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技能”等培训69期,8970余人次参加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纳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范围。
三是以创建树榜样。坚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对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进行命名授牌8批次,先后涌现国、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57个单位(个人)。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中先进典型的选树,利用报刊杂志、新媒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带动更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新德阳人”。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发掘和培养,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统战民宗部门领导、科室负责人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三级”联谊交友制度,15名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24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有计划、分批次选派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加各类培训。
四是以活动促交融。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组建“红石榴”志愿服务队、“一家亲”舞蹈队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运动会、“民族团结爱心汇”“共学讲话精神喜迎中秋佳节”“悠悠粽飘香,共话民族情”等活动500余场次,搭建各族群众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的平台。在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中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囊括汉族和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的交流交往交融。
(民族科郭芳芳 审核王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