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江县完善《中江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守则》和《宗教场所管理组织规范化运行工作手册(试行)》,坚持“标准化、科学化、实效化”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一则”推动管理标准化。制作《中江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守则》,提炼涵盖“注重学习,爱国爱教、传承文化,深化四进、制度健全,民主管理、财务规范,接受监督、遵规守法,抵御渗透、活动有序,文明健康、注重安全,维护稳定、教风端正,团结和谐、服务社会,发挥作用、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等十项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推广,让宗教界人士朗朗上口,熟记于心,指导解决“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该怎么做”的问题。
“一册”推动管理科学化。以“强责任、促规范、严监管”为目标,制定《中江县宗教活动场所组织规范化运行工作手册(试行)》,完善《学习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安全管理制度》等10章36项规章制度,厘清宗教活动场所内各领域、各岗位职责40余项,完善18项内部管理流程,将人员信息、民主管理、学习培训、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详实记录,形成电子、纸质文档或台账,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粗放等问题。
民主监督推动管理实效化。按照民主管理原则,实行宗教场所管委会主任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36个,进一步明确财务、宗教活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建筑等岗位责任,规范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形成至上而下、责任到人的人员管理体系。设立监事委员会,重点开展对宗教场所管理委员会的财务、议事决策、重大事项等内容实施民主监督,发现和纠正管理委员会在组织管理、规范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错误,以查促改,以改促建,形成建、管结合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民主管理水平。
来源:中江县委统战部